福建的建筑业增加值为什么比广东还多?

2020-08-09 1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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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加值是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采用分配法(收入法)计算,即从收人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计算。计算公式为:建筑业增加值=薪酬总额+税金+折旧+营业盈余。

建筑业增加值和其他增加值一样,规范的话是在地原则,也就是哪里从事生产哪里产生GDP,和法人单位无关。比如福建建筑公司在广东工程(房地产、公路地铁等),绝大部分增加值是算在广东,而非福建。

所以规范核算的话,建筑业增加值的基础是看哪个地区的工程量大、平均薪酬高,增加值也就相应更大。

我们来看2019年的前几省建筑业增加值数据,江苏省是第一(具体数据未出,但按照2018年的5148亿是全国第一),其次山东省5325.8亿,第三福建省4482.03亿、第四广东省4255.07亿、第五浙江3780亿。

这已经和常规认知相悖了,因为广东和浙江的建筑工程量以及平均薪酬是不会小于前面的几省,尤其不可能少于福建的。

其实问题就出在是不是严格按照在地原则核算!广东和浙江省的GDP核算向来严谨,所以在我们数据爱好者圈有个笑语,浙粤神同步。也就是说浙粤两省是严格按照国家GDP核算标准的,所以各项基础数据/GDP的比例都是非常接近。

而江苏山东和福建省,明显是以法人单位的口径在核算,也就是上面举例的福建建筑公司在外地的经营工程产值算在福建了(像浙江省建筑公司是要多于福建很多,但并没有算在外产值)。我看过全国大部分省的建筑业数据,其实大部分是采用这种核算的,像浙粤这种严格按照在地原则核算的,也就北京上海等少数地区了。

综上,福建省建筑业增加值高于广东,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是核算是否规范的问题导致。

如果赞同我的观点,欢迎关注本号,---只用数据说话的Data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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