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汽车销售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2020-08-19 20:04:49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为规范我市汽车销售行业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份开始,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汽车销售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对汽车销售企业集中的红山区物流园区、喀旗和美工业园区等地21家汽车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汽车销售过程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特别是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贷款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指定保险机构、评估机构等排除消费者权利以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擅自将金融机构应缴的费用由消费者承担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为企业发放了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详细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汽车销售企业合同文本进行了规范指导,并指导经营者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履约行为。

检查中,共收集汽车销售企业合同文本32份,指出存在的典型不公平、不合理条款16余条,此类条款主要集中表现为免除或减轻汽车经销商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三大类问题,如: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限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汽车销售等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执法力度,做好规范指导,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集中行政约谈、规范指导、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在规定的时限内拒不改正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合同格式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厉处罚,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并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典型违法案件,达到教育、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来源丨赤峰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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