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码头附近出现“神秘中转站”?原来是私人货场为货车超标准配载!严查!

2020-08-20 00:17:53

近日,有群众、媒体向交通执法部门举报——在黄埔港附近发现有重型挂车每天分两次从集装箱码头分别运出一个货箱,然后在一个“神秘中转站”重新装上两个货箱再出发。

为何“多此一举”?

8.6

市交通行政执法局、黄埔区交通执法分局以及属地街道管理部门立即前往黄埔老港码头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车辆出场记录

执法人员发现一台车牌为粤AC***0的车辆存在可疑

执法人员

这台车牌为粤AC***0的货车2020年8月4日当天17:34,18:06,在黄埔老港码头分别提取一个柜重为29.6吨、29.7吨的货柜。

短短半小时左右,连续提取两个货柜,十分可疑。

掌握了上述情况,再结合前期市民、媒体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很快在距离码头不到1公里的地方找到了这个“神秘中转站”——一个私人货场。

原来,在港口码头等货运源头

不允许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的情况下

一些位于港口外的私人货场看到了“商机”

打起了违法为司机提供超标准配载服务的主意

在其私人货场内将2个货柜拼装在一台车上再次出场

而不少货车司机在利益的趋势下

选择铤而走险超限超载运输

为严厉打击此类恶性违法行为交通执法人员一方面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通知私人货场老板配合立案处罚,另一方面协调属地街道部门对货场加强联合巡查和监管。

8月12日, 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协助黄埔区交通执法部门对该源头(货场)作出了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

知多D

什么是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五)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此外,货运源头单位必须加强对车辆装载的管理。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下一步,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将继续开展货运乱象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并协助各区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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