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履职心得】一位园丁的监督“三法”

2020-08-20 00:18:03

我是黄陂区的一名人民教师,2013年被武汉市司法局选聘为人民监督员。“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督”,这样的双重身份让我在充满荣誉感的同时,也承载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这七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我多次参加区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检务公开等活动,见证了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不断落地生根,也见证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随之不断完善。我始终保持着不断学习的态度,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检察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在司法实践中的外部监督作用。

立足监督实效,提升自身素能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为了更好履行这份神圣的工作职责,除了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外,我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另外,我积极参加区检察院定期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检察工作发展实时了解掌握。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张军检察长在人民监督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检察建议专项培训》、《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培训》,这些专业的培训让我们履职更有保障,监督更加高效。区检察院还为我们订阅了《人民监督》、《方圆》、《检察日报》等杂志,每期必读成为了我的日常习惯。我被诸多的案例所吸引,看到了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最终违法犯罪行为被惩处,深感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党和国家的伟大。

立足监督职责,主动建言献策

既然成为了一名人民监督员,就不能随波逐流,在监督评议工作中不能走流程、走过场,而是认真了解案件事实,深入的分析和梳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通过定期抽取案件进行专项质量评查,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的瑕疵,检察机关闻过则改、闻过立改,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你们‘真监督’‘真建言’,我们‘真欢迎’‘真接受’”张军检察长在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上的坦诚表态,让我很受感动,进一步鼓舞我们履职的信心。

立足未成年保护,担起普法责任

回到工作岗位,利用学习到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及时向身边的老师、学生、家长进行义务普法。针对校园暴力问题,区检察院多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我和检察官们一同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法治宣传,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去年,区检察院构建起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我发自内心为检察机关这一做法点赞,他们为青少年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人民监督员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履职尽责,为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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