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大气污染防治 让检察蓝呵护天空蓝

2020-09-05 10:00:33

“今天天气真好,蓝天白云。”9月1日,濮阳很多市民的社交媒体朋友圈被湛蓝色的天空和如山如流水般的白云刷屏了。“今年以来朋友圈经常被好天气刷屏啊。”网友评价。

“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蓝天幸福感’,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推动,环保、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做出了应有贡献。人民群众和广大网民的点赞,也让我们很有成就感。”濮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说。近年来,濮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该市大局和民心所向依法履职,将服务保障打好蓝天保卫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学习贯彻《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重点开展对高污染燃料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建设生产扬尘、露天焚烧烟尘及餐饮经营服务场所油烟无净化排放、机动车管理等检察监督,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增强服务大气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特别是今年以来,濮阳市检察院针对省审计厅关于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的线索,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集中攻坚。全市检察机关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磋商解决10件。专项行动中,共走访企业200家,督促办理环评手续11家,督促整改问题100家,监督关停企业8家,清运建筑和生活垃圾200余吨,整改加油站79家、餐饮企业16家,治理汽修企业75家,拆除无环评资质汽修企业喷漆房13座。

濮阳市委书记宋殿宇先后在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贯彻〈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助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意见》、《关于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服务保障濮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和《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情况的报告》上做出批示,对濮阳市检察院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统筹规划找准切口 层层推进发挥职能

4月17日,濮阳市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全市蓝天保卫战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决定开展持续一年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工业污染源污染大气环境问题、“散乱污”企业污染大气环境问题、机动车污染大气环境问题、扬尘污染大气环境问题,以及其他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等5个方面21项问题,全方位、常态化做好检察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对上积极汇报、对下统一部署;对外加强协调、对内整合资源,全面形成合力开展工作。”张志强要求。

会后,濮阳两级检察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检察院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业务指导和案件审核把关,统一尺度标准,精准发力,确保服务保障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左献民先后到各县(区)院进行一线督导,听取各县(区)检察院案件办理情况,并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具体指导。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 办案融入社会发展

濮阳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造成大气污染等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形成强大威慑。尤其是对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打击、从快办理,切实办准、办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濮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时,发现非法经营单位、个人的成品油存储设施均未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有的储油罐、加油机等必需设备通常是在二手市场、废旧品市场购买,甚至有18起案件直接在民房院内、门面房、修理厂、停车场、租赁站等场所存储汽油,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并且非法经营的成品油质量大多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影响大气污染治理,不仅扰乱成品油销售市场,而且逃避市场监管和国家税收。据此,濮阳市检察院向市委进行书面报告,同时依法快速办理非法经营成品油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非法经营成品油刑事案件54件75人,审查起诉39件68人,提起公诉57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53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非法经营成品油类犯罪。

2019年10月28日,南乐县某建筑工地因施工不规范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气味刺鼻。南乐县检察院次日立案,并迅速向该县两家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两单位迅速整改,在一个月内强化了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并对在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这些废料不值钱、不好卖,处理是个大麻烦。现在检察院帮着想办法,总算能处理掉了。”濮阳县某发电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脱硫石膏长期露天堆放在农田上,没有围挡、覆盖等措施,在废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也未采取遮挡、喷淋等措施,扬尘污染严重。今年6月,濮阳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经过实地调查,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并对企业堆放脱硫石膏的负责人进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和提醒。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脱硫石膏价格便宜,濮阳本地回收困难的情况后,经过多方协调联系,帮助该发电公司与豫南多家企业签订长期购销合同,近日就会将脱硫石膏清运完毕。“检察院这样公益诉讼监督我们欢迎,治标治本。”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主动打出“共赢牌” 携手防治大气污染

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濮阳市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创新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检察工作机制。

濮阳市华龙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检测设备比率较低,但是这个问题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为了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效果,华龙区检察院采取了以磋商座谈的形式寻找问题症结,与行政机关共同研究破解方案,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留存档案。“磋商座谈的形式对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华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德岗说。

监督行动中,濮阳市检察机关注重联合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商务等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组织开展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严肃查处。清丰县检察院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清丰县产业聚集区、柳格镇、双庙乡及大流乡的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调查,对发现的产生废气工序不配套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及未进行必要的维护、危废暂存间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及时纠正;范县住建部门因资金短缺未能建设餐饮企业联网管控平台,县城区12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无法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县检察院主动与县住建部门联系,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范县政府决定由财政全额出资建设在线监控平台;台前县检察院干警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河务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黄河流域周边违规养殖,造成大气、河流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此外,濮阳检察机关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移送污染大气环境的犯罪线索,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治理的建议,促使治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我们与检察院联合行动,优势互补,协同治理,效果很好。”在依法处置好濮阳市区63个加油点未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问题后,市商务局主动要求与检察机关成立联合调查组,以“回头看”的形式对存在问题的加油站点再次进行实地调查,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公益协同保护”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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