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成立

2020-12-21 20:00:25

1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成立大会在南宁召开,并举行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该理事会的胜利召开,为新时代广西群众文化发展按下了“快进键”,对于“十四五”广西群众文化发展起好步、开好局,促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揭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正柱出席成立大会,致辞并向理事颁发聘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第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成员,馆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馆干部职工参加了成立大会,并见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揭牌。

唐正柱在致辞中指出,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他在成立大会上提出了三点殷切希望:一是要统一思想,自觉增强“担当作为”使命感,以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为目标,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己任,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共同助推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完善制度,注重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促使广西群众艺术馆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发展;三是要积极作为,发挥理事会的“多元化”作用,进一步增强广西群众艺术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向第一届理事会11名理事颁发聘书

根据中宣部、原文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文公共 发2017〕28 号)文件精神,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经过半年多时间的酝酿、修改与完善,几易其稿,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章程》的拟定、理事会组建等工作。成立的理事会共由11位理事组成,其中既有政府代表,也有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充分体现了理事会的专业性和广泛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是该馆党委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是对该馆发展战略和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等相关事务进行决策、监督的机构,并依法制定相关章程,对广西群众艺术馆业务体系工作具有决策权、监督权。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对主管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

成立大会之后,举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理事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群众艺术馆章程》,选举覃广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三级主任科员邹原、广西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丁小平当选为副理事长。

广西群众艺术馆

党旗领航,文兴广西。实践证明,只有党充分发挥全面的整体的领导作用,才能协调各个领域,统筹总揽各个方面,示范开展广西群众文化活动的各个方面的活力就更能竞相迸发,这也是推动群众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成功密码”。广西群众艺术馆理事会将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党委对群众文化工作的领导,以该馆理事会成立为契机,坚持守正创新,通过“国风雅歌”品牌的打造,实现全民艺术普及的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文化精品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建设“壮美广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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