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白”,大理一直在行动

2021-01-04 00:00:17

原标题:“禁白”,大理一直在行动

近日,云南省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的通知》,督促全省各州市加大治理塑料污染工作力度。

“确保完成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

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丽江市4个市 ,要加强景区景点内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指导。引导督促餐饮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做好产品替代。

“禁白”——大理一直在行动!

走进2020年大理“禁白”工作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禁塑”工作,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局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全面部署安排,新修订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为“禁白”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顺利实施“洱海流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自然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禁磷”“禁白”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起草调研报告》,制定了《关于开展洱海流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自然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察员 尹凌云

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职能职责对大理市、洱源县的具体工作及时督促、指导,确保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落实到洱海保护治理及转型发展的具体工作中。

那么大理市、洱源县

在“禁白”工作

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呢?

一是实行关口前移,严把市场准入关。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注册登记审批,在核准生产经营范围时,严格把关,在生产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上从源头把关,禁止生产、经营不可自然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切实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同时,对商场、超市、百货批发、餐饮等经营户签订《“禁磷禁白”责任书》。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责任落实。辖区责任部门落实日常市场监管责任,以日常巡查为手段,层层落实责任。保证“禁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辖区内经营户实行全方位的监管。

三是严格市场综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两县市定期和不定期对洱海流域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和发泡塑料餐盒等“白色污染物”的情况的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源头查处力度,坚决扫除批发、销售“白色污染物”的窝点。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禁白”工作。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州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市场、商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抓实洱海流域“禁磷”“禁白”工作。

2020年大理“禁白”工作清单

2020年年初以来,洱海流域共印发宣传资料19万份,发放无纺布袋11.26万个,制作悬挂“禁磷”“禁白”宣传布标150条,广告牌50块,向中小学生发放倡议书7万多份。出动车辆1429车次,出动人员12021人次,开展专项整治253次,检查市场(商场)3674个次,检查经营户32201户次,备案检验报告437份。与经营主体签订1.124万份《“禁磷”“禁白”责任书》。查处涉及“禁白”一般程序违法案件14件,处理“禁白”违规行为1695件,罚款17.115万元,收缴一次性塑料购物袋5312公斤。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察员 尹凌云

通过努力,“禁白”工作成效明显,但农贸市场、乡村集市等的经营户还存在不同程度隐蔽使用和无偿提供塑料袋等情况,监管整治稍有松懈,无偿提供使用塑料袋的情况就反弹。

“禁白”工作道阻且长

制定法律法规

全员出动检查...

但有的市民朋友还会说:

“xx到处都是塑料袋”

“xx检查走了,继续用塑料袋”

其实呀,“禁白”工作

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法规的局限,制约了“禁白”工作成效。在“禁白”工作中,由于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没有对收缴、暂扣、没收塑料袋、塑料餐盒等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对罚款处罚规定的幅度不切合实际,实际工作中操作难度大等客观原因,制约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工作成效。

(二)缺乏符合环保的替代品,客观上加大了“禁白”工作难度。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没有塑料餐饮具、塑料袋的环保替代品,对群众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外部大环境制约影响“禁白”工作的顺利开展。网络购塑料袋、周边州县大环境塑料制品的正常流通、销售、使用等因素影响,对“禁白”工作成效产生不利影响。

(四)“禁白”工作的社会基础薄弱。群众长期的生产生活习惯,对使用塑料袋、塑料餐盒的依赖性很强,监管稍一松懈,农贸市场隐蔽使用和无偿提供塑料袋的情况就会反弹。同时,由于缺乏替代品,确实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五)“禁白”监管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由于市场主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乡村市场和部分城乡结合部市场的产权不清,“禁白”工作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部分市场推卸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农贸市场经营户免费提供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的情况反复反弹。

(六)“禁白”工作的范围广、工作量大。“禁白”工作涉及批发、零售(流动销售)、运输等环节;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涉及工业、农业、食品生产和医疗卫生行业;涉及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店、摊点经营者和千家万户的市民。有周边地区、网络购物各类产品包装、销售商提供、生产者推广、物流企业运输等来源流入。

(七)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经营者和市民环保、生态意识不强,对“禁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经营者不配合、消费者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

(八)农业生产等环节产生的塑料垃圾问题突出。

(九)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局面有待加强。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只有市场监管部门、城管部门在主动作为。其他应当承担“禁白”工作职责任务的部门还需加强“禁白”工作的落实。

大理州2021“禁磷禁白”工作计划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为契机,深入开展“禁磷禁白”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的监管执法,加大对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提供使用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的打击整治力度,有力遏制白色污染。二是加大洗涤用品、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源头查处力度,加强对新上市洗涤产品和宾馆、饭店、洗涤公司等洗涤用量较大的经营企业使用洗涤用品的抽检,严防监管空白和漏洞。

“禁白”之路 也需大家共同参与

欢迎大家一起监督

发现哪里有“白”

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举报噢

记者、编辑:施晓倩

责编:张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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