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关于开展相关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2021-01-04 10:00:23

【关于开展相关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沈疫防经发指发〔2021〕2号)】为进一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筛查力度,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1月4日起,对我市相关地区开展全员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工作,3日内检测完毕。一、对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开展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二、对辽中区、新民市(含胡台镇)、法库县、康平县城市街道、社区登记人口开展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此次全员核酸检测以各区、县(市)为主体,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登记、信息录入、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不漏一人。此次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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