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郊地区院干警景华荣获“长春青年榜样”荣誉称号

2020-05-29 20:01:02

近日,由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长春市委员会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长春青年榜样”荣誉称号的决定》,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景华被授予“长春青年榜样”荣誉称号。

景华,男,1992年出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参加工作,现为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作为监狱检察工作人员,他没有公诉席上的唇枪舌剑、飒爽英姿,也没有“打虎拍蝇”的雷厉风行、轰轰烈烈,却在点点滴滴的工作中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先后荣获个人嘉奖、长春市“优秀公务员”、吉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及“全省检察业务尖子”称号,他主办的“对某监狱安全警戒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精品案例”,他所参与的“对吉林省长春地区八所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案例”,其所在的派驻检察室也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城郊院分党组号召全体干警向景华同志学习,以景华同志为榜样,心系大局,奋勇争先,认真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为长春检察事业贡献城郊力量。

文字/摄影:胡国椿

责任编辑: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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