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正式对“遛狗不牵绳”开百元罚单

2020-07-07 10:00:24

汪星人是地球人的好朋友

提到汪星人

十个有九个按捺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

不自觉地想要亲近它们

But

汪星人却频频被投诉

遛狗不拴绳

狗粪不清理

狗吠频扰人

疯狗咬人

......

为积极回应民生,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齐心协力共创文明柳州,共建和谐社会,柳州城中警方强力开展文明养犬管理整治“犬患”专项行动。近日,城中警方开出多张罚单,对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等行为予以处罚,督促市民文明养犬。

不牵狗绳让狗马路上奔跑,罚!7月4日18时许,黄村派出所民警在柳州市柳北区红碑路上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骑电动车带着一只未牵绳的狗,并放任狗在机动车道上奔跑,给过往行人、车辆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视频由柳北警方提供。

民警以该男子涉嫌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当场将该男子查获。经现场询问,该男子名赵某,对自己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赵某口头传唤回公安机关继续讯问查证。

经调查取证,赵某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证据确凿,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养犬,公安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8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赵某罚款100元人民币。

柳北警方供图。

除了前述案件,柳北警方在7月4日查处了多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7月4日晚,解放派出所对辖区内居民遛狗行为进行检查。20时许,在柳北区潭中高架桥底,发现市民张某携犬出行未按规定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遂当场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带回所进一步处理。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警方对张某处以罚款100元。张某表示认罚,今后携犬出行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7月4日18时许,雀儿山所民警在柳州市柳北区北祥新居小区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遛狗未拴绳,并放任狗在该小区社区前的空地上跑、跳,附近还有居民带小孩在散步。

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随后以该男子涉嫌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将其口头传唤回所接受调查。经调查,该男子姓杨,系北祥新居小区居民,其对其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供认不讳。鉴于杨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养犬,公安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8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杨某罚款人民币100元。

7月4日18时许,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小区内有一名女子在遛狗,但没有看到她使用狗绳。接警后,民警快速来到报警地点看到,一只白色的狗,身上未有束犬设备,旁边有一名女子。

民警上前向该女子询问,在明确该女子正是狗的主人后,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该女子立即将狗唤回并进行束缚,避免出现伤人等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该女子(韦某,女,21岁,柳州市人)到胜利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韦某对其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韦某已被胜利派出所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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